• 014501199/2021-00293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赣建字〔2021〕3号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2021-08-07
  • 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2021年版)》的通知
  • 有效

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2021年版)》的通知

2021-08-19 09:52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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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南昌市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doc

           2、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2021年版).doc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7日

相关链接:解读《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2021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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