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名单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4〕6号)和《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修订)》(赣发改公管〔2021〕52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各地对已入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资格条件开展了全面复核,经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报我厅汇总,现将拟取消850名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名单予以公示。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3日前向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服务处提交书面材料反映,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逾期我厅将依法依规取消有关评标专家资格。
地 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一路16号4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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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取消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名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4日
取消全省房建市政工程评标资格专家名单850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