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书田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步伐 将惠民政策真正落地实施》(第0571号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根据我厅工作职能,省民政厅会办意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群众期盼,社会关注的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已将此项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并由省委书记刘奇同志亲自领衔,力促这项民生实事取得更大成效、惠及更多群众。
为推进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18年,我省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2019年6月我厅与省政协提案委在我厅专门召开提案办理会商会,会商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研究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思路。2019年底,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在全省全面铺开。2020年1月,我厅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上专门汇报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0年3月,我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建房〔2020〕3号)。2020年6月,在九江市召开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案办理座谈会和推进会。今年6月,为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厅印发了《关于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
截至2021年7月15日,全省11个设区市均已按要求制定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有95个县(市、区)编印了加装电梯工作手册,94个县(市、区)设立了“一窗受理”审批窗口;全省累计受理加装电梯申请1891台,审批通过1340台,目前正在施工694台,累计完成加装电梯444台。
二、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已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各市、县都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但由于加装电梯涉及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您提案中所提到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推进速度缓慢,实际安装数量偏少等现实情况。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业主委员会、楼栋或单元业主代表作为加装电梯申请主体,缺乏相关专业能力,居民对其组织申请,实施加装,后续管理缺乏信心。
(二)部分年轻业主、出租和空置业主加装电梯需求不迫切,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加装电梯成本较高,投入使用后还要长期分摊电费、维保费、保险费、年检费等,老旧住宅小区低收入居民较多,筹资加装电梯意愿不强。
(四)低层业主担心加装电梯影响其房屋通风、采光,损害其利益和物权,加装电梯后高层房屋增值,低层房屋贬值,反对意见较大。
(五)加装电梯房屋多数是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使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困难。
(六)部分楼栋单元加装条件受限,老旧住宅小区普遍存在楼栋间距较小,消防、作业面不足,地下管线复杂等,改造工程量和改造成本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创新,努力破解加装电梯工作的难点和堵点,力促加装电梯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惠及更多群众。您建议的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人的建议,在《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规定:申请人可以为业主、产权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申请人还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作为代理人。针对您所提其他建议,我厅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策帮扶。加大政策宣传,督促市、县设立咨询电话,编制加装电梯工作手册和典型案例,建立加装电梯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名单库,以及加装电梯专家库。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加装政策、申请程序、选择加装实施单位,发挥专家库指导帮扶作用。积极引导并鼓励社区作为申请人,组织并代表业主申请加装电梯。
(二)搭建协商平台。充分调动和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开展业主加梯意愿调查摸底,主动发起业主意见碰头商洽会,主动做好业主间纠纷调解,积极引导、牵头促成意见统一。探索推进基层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推动“幸福微实事”项目的实施,畅通了居民协商议事渠道,让群众有了充分表达诉求、搭建解决意见分歧平台。着力破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工作中意见统一难问题。
(三)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养老、助残相关政策支持,督促落实并简化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策和办事流程。鼓励各地财政加大对加装电梯的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国有投资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行居民自愿、企业出资、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加装电梯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消费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探索“政府平台+”模式,由市县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开展加装电梯总承包业务,为居民提供加装申请、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运维管理等全周期、一条龙“交钥匙”服务。着力破解加装电梯推进工作中筹资难问题。
(四)发挥街道社区作用。督促各地按照《关于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将加装电梯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对加装电梯属地基层组织安排工作奖励经费,激励支持街道(乡镇)、社区(村)在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1日